浮动花钗影鬓烟。
浅妆浓笑有余妍。
酒醺檀点语凭肩。
留不住时分钿镜,旧曾行处失金莲。
碧云芳草恨年年。
减字浣溪沙·十五之十二
减字浣溪沙·十五之十二拼音版参考
减字浣溪沙·十五之十二作者
贺铸
贺铸(1052-1125)字方回,号庆湖遗老,卫州共城(今河南辉县)人。太祖孝惠后族孙。年十七,宦游京师,授右班殿直、监军器库门。熙宁中出监赵州临城县酒税。元丰元年(1078)改官磁州滏阳都作院,历徐州宝丰监钱官,和州管界巡检。崇宁初以宣议郎通判泗州,迁宣德郎,改判太平州。大观三年(1109)以承议郎致仕,居苏州、常州。宣和元年(1119)致仕。七年,卒于常州僧舍,年七十四。《宋史》、《东都事略》